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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CNNIC收回奥运冠军域名的情与理  
 
寂寞穷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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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NIC收回奥运冠军域名的情与理

  看到有消息说CNNIC(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)收回了被抢注的奥运冠军域名,已经被抢注的陈燮霞、冼东妹、吴敏霞等奥运冠军的CN域名已被CNNIC收回,并转交给国家体育总局所有。而被回收者对此表示不服。

  其实,玉米们抢注域名这种行为本来就是在打法规的擦边球。对于奥运冠军的域名,从情上来说,还是被收回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所有或由奥运冠军本人来持有更好,但是从理上来说,域名应该坚持先注先得的原则。特别的,如果域名投资人是在这些奥运冠军成名前就注册了域名,即使仲裁恐怕也无法让这些域名收回。

  如果CNNIC不收回这些域名,其前途一般有如下几种:

  1、如果抢注的域名恰好是该冠军的fans,那么可以建一个相关的冠军粉丝网。不过这种情况并不是太多。

  2、被转卖掉。卖给该冠军的粉丝(建站)或卖给域名投资人(持有升值),或卖给奥运冠军本人。不管那种情况,域名都会在交易中升值。

  3、仲裁,冠军本人或国家体育总局发出仲裁申请,结果不可预知,比如“吴敏霞”域名wuminxia.cn的注册人也叫“吴敏霞”或者是在吴敏霞成名前注册的,仲裁的结果还是应该鬼先注册者的。

  CNNIC强行收回奥运冠军CN域名存在的问题:

  1、CNNIC的这些冠军域名既然会被注册到,说明它并没有“预留”。既无“预留”,就是默许自由注册,先注先得。

  2、既然这些域名被注册了,CNNIC最应该走的是仲裁的道路,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收回的做法会引起争议。

        3、CNNIC称奥运冠军域名抢注违反了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,这点值得研究。

  4、实际上,CNNIC收回奥运冠军的CN域名,并转交给国家体育总局所有。这些域名的下场一般是“雪藏”,再进一步思考,这些域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,还是没有归运动员所有,这也是一点争议。

  补充:2008年08月13日,CNNIC针对奥运冠军运动员域名注册问题,发表声明。

  以下为CNNIC声明全文:

  一、CNNIC重视保护CN域名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,尊重“先申请先注册”的注册原则。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域名注册,不会进行强行删除。在此次奥运开幕前注册的与我国运动员姓名相同的域名,我中心没有也不会因此原因予以删除。同时,我中心也建立了域名争议解决机制,对于认为已注册域名侵犯了自身民事权益的,可以通过我中心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进行裁定。我中心不介入有关民事权益的裁定。

  二、对于此次奥运会开幕之后,特别是奥运冠军产生之后,注册与中国奥运冠军运动员姓名相同的域名,我中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予以严格审核。国家体育总局在此次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向我中心发函,提出申请,并要求当时尚未注册的本届奥运会冠军姓名,如果有提出注册申请,应当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的同意。在国家体育总局书面申请提出之日起,当时所有未注册的奥运会冠军域名即已进入严格审核状态。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同意的申请,在人工审核过程中会予以拒绝,之后会对注册用户进行退费。wuminxia.cn是在奥运开幕之后的8月10日申请注册的,即属于此类情况。

  三、据了解,为了在互联网上更好的表现冠军运动员的风貌,国家体育总局在注册这批运动员域名后,将计划逐步把运动员域名作为冠军运动员的官方网站标识。我中心对体育总局的应用表示支持,同时呼吁已经注册与冠军姓名相同域名的注册者,可以将其捐赠给国家体育总局,用于中国奥运冠军的网络标识。

  从声明可以看出,CNNIC的措施还是比较合理的,昨天的新闻与这声明是有一定出入的。
2008-8-19 10:44第 1 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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